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 111 年7月22日召開「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第一 次籌 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111)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承辦學校為市立雙園國中 ,實施計畫修正處均以粗體標示,請詳加注意。
三、為利報名順利進行,本次個人組及團體組報名皆採網路登 記,學校核章以掛號郵寄收件方式辦理,請務必提醒個人 組參賽者自行上網登記報名。報名流程及期程,請務必詳 閱實施計畫之捌、報名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四、報名日期 (一)網路登記報名日期:111年9月1日(星期四)9時至9月12日(星期一)24時止。(登記系統於9月12日(星期一 )24時關閉,逾時不予受理。)
(二)列印報名表及學校核章日期:111年9月1日(星期四)9 時至9月13日(星期二)16時止。
(三)掛號郵寄收件:由學校承辦人彙集資料,備妥學校核章 之報名表件(詳閱實施計畫)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 )前,寄至承辦學校市立雙園國中,以郵戳為憑,逾時 不予受理。
五、本比賽報名時程,請確實轉知並務必請學校導師將報名日 期資訊列入家長聯絡簿登載事項或班級重要事項,以使學 生及家長均知悉報名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六、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 址:https:// 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 (學校帳號請洽校內文書組),並請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 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七、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預告於112及113學年度實施逕行參加全 國決賽新制,學校預先規劃考量參賽組別與舞碼內容如下 (一)團體組:連續 2 年獲得全國決賽團體組同類型同組別特 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於112學年度實施,採計110與 111兩學年度之決賽成績)。
(二)個人組:連續 2 年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 名,得逕行參加決賽(於113學年度實施,採計111與112 兩學年度之決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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