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凡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均得申請是項獎勵。服務時數達3,000、5 ,000、8,000小時以上者,分別頒授「銅牌獎」、「銀牌獎」、「金牌獎」及得獎證書。請於111年7月25日(週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