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依本中心104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目標:
(一) 培養教師對各類書體的認知與演進史,增進書法教育知能,學習書法基本教學技巧。
(二) 介紹書法名家之特色,瞭解各類書體藝術之美,涵養對書法藝術之鑑賞能力。
三、研習對象:臺北市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國小教師優先錄取。
四、研習人數:40人。
五、 研習日期:103年10月24日(星期六)及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月10月13日(星期二)截止。
七、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八、研習課程:(課程講座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布為準)
日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內容
|
講座
|
10月24日
(星期六)
|
9:00-11:50
|
漢簡、隸書賞析與實作教學。
(自備文房四寶)
|
1.從書法史簡介中體認歷代書法之美。
2.認識漢簡、隸書鑑賞中提升學習動機。
|
明道大學
中文研究所所長
陳維德
|
13:30-16:10
|
楷書賞析與實作教學。
(自備文房四寶)
|
104學年度臺北市書法教材教法探究與實作。
|
市立三興國小
莊訪祺主任
|
10月28日
(星期三)
|
9:00-11:50
|
行、草書賞析與實作教學。
(自備文房四寶)
|
104學年度臺北市書法教材教法探究與實作。
|
消防局局長
吳俊鴻
|
13:30-16:10
|
書法生活美學創作及作品賞析
|
1.藉由書法應用與作品觀中,展望書法教育之未來。
2.學員作品賞析。
|
書法家/李蕭錕
|
九、研習方式:講授、經驗分享、觀摩賞析、書寫練習。
十、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十一、 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二)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三)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四)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五)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六)本中心設有專車由劍潭捷運站接駁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務必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且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撙節公帑,當日搭車人數未達20 人不派車(非每日均有專車),並因車型不同座位數有限,非每人均有座位。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或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最新公告。
十二、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12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2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三、聯絡方式:承辦人蔡欣穎研究教師,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13,傳真:2861-6702,電子信箱:sarumode@gmail.com
十四、研習經費︰本研習班所需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覈實核銷。
十五、本研習計畫奉陳本中心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