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及臺北市108學年度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九年一貫教育精神,本市自90學年度起,規劃辦理 教師及學生精進教學檔案比賽。為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新 課綱實施,彰顯自發、互動、共好之全人教育理念,落實 核心素養之教與學,爰修訂旨揭計畫。
三、自108學年度起,調整教師教學檔案及學生學習檔案徵件 之內容重點,強調創新教學與自主學習,以鼓勵教師教學 之創新並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希冀透過本計畫之實 施,提升臺北市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的品質和成效。計畫 增修內容如下:
(一)計畫名稱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精神,更名為教師創新教 學及學生自主習檔案徵件暨觀摩展;取代比賽辦法為 實 施計畫。
(二)為符合十二年國民教育基本課綱之精神,落實以自主行 動、溝通互動及社會參與三大面向之核心素養課程主 軸 ,故除於原本個人組外,鼓勵教師協作與學生合作, 增 加團體組;徵件類別增為四組:教師個人組、教師 協作 組、學生個人組及學生合作組。
(三)作品規範 1、教師創新教學檔案:強調徵件檔案為過去一段時間內 之資料整理,另新增教師創新教學之個人組及協作組 之重點意涵及內容。 2、學生自主學習檔案:徵件檔案強調學習動機及學習歷 程,並明訂以校內正式課程及活動為主。
(四)作品規格
1、明定徵件作品之封面美編設計,不列入評比。
2、徵件內容資料可採多元呈現,但仍需書面呈現為主, 數位化佐證資料須自行製作光碟隨件附送。
(五)檔案徵件與送件改以學年度採計,於109年4月29日(星 期三)前遞送至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
(六)活動流程新增檔案轉型說明會(預計108年6月辦理)。
(七)獎勵部分新增指導教師有參賽證明及敘獎額度增加。
(八)頒獎典禮及觀摩展新增特優作品分享製作歷程與心得。
(九)新增教師創新教學檔案及學生自主學習檔案製作要領供 參考。
四、檢附臺北市108學年度國小教師創新教學及學生自主學習 檔案徵件暨觀摩展實施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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