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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標題 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教育及工作守則0224修訂
發布日期 2020/2/25
發布單位 衛生組
點閱次數 416
詳細內容

 守則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停課標準,修正守則原訂定之停課標準;另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視衛生機關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另即日起為利未來配合疫情調查,學校教師應掌握學生出缺席狀況,相關課程(含多元選修課程、社團)應落實點名機制。

(二)修正「每日入校園前疫情監控標準作業程序」並增加 「上課期間疫情監控標準作業程序」,落實監測學生在校期間之健康狀況。

(三)增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開學前疫情整備及防疫演練檢核表」及「學生健康自主管理表(示例)」,以利學校於開學前自主檢視校園防疫整備、演練等相關工 作。

學校於校門口設置體溫量測站,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設置多條量測通道以利紓解人潮。

(二)請設置快速通道,提供在家完成量測體溫且出示健康自主管理表或e化填報之學生快速通過,惟仍請貴校加密抽檢,以落實學生體溫監測。

(三)本次疫情期間於開學後應持續每日進入校園體溫量測作業,初期各校更應對自主量測體溫者全部複檢或加密抽查複檢。

本工作守則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臺北市政府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小組發布相 關之防疫決定,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另相關訊息將隨時於本局官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之 防疫專區(https://www.doe.gov.taipei/Content_List. aspx?n=111B1B17AA7CAB0A&ccms_cs=1)公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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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教育及工作守則0224(odt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