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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標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接種COVID-19疫苗請假假別事宜
發布日期 2021/5/24
發布單位 衛生組
點閱次數 394
詳細內容

依據衛福部疾管署公告之「COVID-19 疫苗接種對象接種身分認定」(如附件)或自費申請COVID-19疫苗接種之學生,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向學校請假並不 列計假別;前往接種、接種後有不良反應情形,均可申 請。

接種完畢後,檢具「COVID-19 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供學校留存備查。

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曠課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 處理,亦不得影響其全勤紀錄。

學生之疫苗接種時間,應依疫苗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公告期程,於網路預約系統自行避開校內重要活動及考試等時 間,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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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接種身分認定(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