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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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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標題 |
財團法人臺北市三幸慈善基金會 |
發布日期 |
2020/3/5 |
發布單位 |
註冊組 |
點閱次數 |
351 |
詳細內容 |
一、三幸基金會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及慈善為目的,對臺北市公立(含國立)本國籍小學、國中、高中職弱勢家庭的學生,經學校導師或主任(組長)級以上推薦者,倘經本會審核通過,將提供「助學金或生活補助金」其中學費最高可獲全額補助;另將視個案狀況酌予生活補助金。
二、申請人(學生)應提供下列資料,並於3月18日(三)中午前將填妥之申請書及推薦函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本校陳核用印推薦申請:
(一)助學金申請書,並請貼妥學生照片。(詳見附件申請書)
(二)校方推薦函。(詳見附件校方推薦函,並請導師協助推薦)
(三)在學證明正本。(於提出申請繳件時,校方協助一併申請)
(四)申請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五)弱勢家庭證明文件(下列項目,請依學生家庭狀況檢附):
1.低/中收入戶證明。
2.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3.清寒證明。
4.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5.災害證明。
6.變故證明。
7.其他突發事項(請導師於校方推薦函中填寫導師證明)
四、另三幸基金會為協助弱勢家庭學生多元化學習,也提供給具特殊才藝且表現優異之學生繼續該才藝學習之助學金。申請書同附件,並需附上特殊才藝優異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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