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市教育局109年4月1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29438號函辦理。
二、工作進度表修正如下:
(一)調整私立國中登記抽籤日期為6月20日(星期六)。
(二)新增私立國中新生報到日期為6月23日(星期二)。
三、本案問題與解答(Q&A)修正如下:
(一)第9題:教職員工子女優先入學應於當年度5月10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第19題第2點:109學年度於6月20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受理新生入學登記,於下午2時10分起開始抽籤,抽籤完成後立即公布錄取及備取名單。
(三)第21題:外縣市(含國外)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得提供之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為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房屋稅繳稅證明。
(四)第21題第2點第1項:修正為持有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 (以登記日期為準)。
(五)第25題:本局將於5月8日公告大學區學校名單,109年6月25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招收本市大學區學生(不受原劃定學區之限制),惟各校招生仍應以原學區學生及被改分發學生為優先,非原學區學生向大學區國中辦理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採抽籤決定;尚有名額者,7月16日之後登記學生按登記順序錄取之。請欲申請大學區就讀者,需向原戶籍學區學校登記,再逕向欲就讀之大學區學校申請入學。
四、另為避免家長至本市公立及私立國中重複報到,影響公立國中編班及行政資源耗費,惠請私立國中請家長於辦理報到時填具切結書, 倘查獲重複報到之情事,將自動取消私立國中報到資格。
五、本市109學年度國中學區一覽表、學區對照表、臺北市109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臺北市109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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