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26日府教社字第110005448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因2021台灣燈會停辦及疫情延期辦理,重要修正 期程說明如下(詳閱附件):
(一)放棄報名:如需放棄報名,請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5日 (星期一)止(郵戳為憑),將「放棄報名切結書」郵寄至 新竹國小學務處收(地址:300新竹市興學街106號),請 註明2021花燈放棄報名切結書。
(二)作品資訊與圖檔上傳:已報名者即日起至110年4月5日 (星期一)晚上11時59分止,皆可修改作品資訊及上傳作品圖檔,請務必於期限內上傳作品圖檔(成品),並確認 作品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
(三)收件時間:1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及4 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各單位送件時程與 地點於110年4月9日(星期五)另行公告於競賽網站。
(四)評審時間:110年4月20日(星期二)至4月21日(星期 三)。
(五)得獎公告: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公告於競 賽網站。頒獎典禮因疫情因素不另行舉辦,後續事宜另 行通知。
(六)領件時間: 1、未得獎作品: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6 時及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2、得獎作品:110年5月3日(星期一)至5月4日(星期二)上 午9時至下午3時止。
(七)得獎作品展示:110年4月24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 日)。
三、旨揭計畫各點之修正內容說明如下(如附件紅字標示處):
(一)第十一點第(三)項:修正「作品資訊與圖檔上傳:已報 名者即日起至110年4月5日(星期一)晚上11時59分止,皆 可修改作品資訊及上傳作品圖檔,請務必於期限內上傳 作品圖檔(成品),並確認作品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
(二)第十一點第(四)項:新增「放棄報名:本競賽受疫情影 響延期辦理,如因延期致無法參與本競賽者,請填寫 『放棄報名切結書』,即日起至110年4月5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將『放棄報名切結書』郵寄至新竹國小學 務處收(地址:300新竹市興學街106號),請註明2021花 燈放棄報名切結書」。
(三)第十二點第(一)及第(二)項: 1、第(一)項:修正「收件時間:110年4月19日(星期一) 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及1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 下午3時止。各單位送件時程與地點於110年4月9日(星 期五)另行公告於競賽網站」。 2、第(二)項:修正「收件地點:地點另行公告」。
(四)第十三點第(一)項:修正「評審日期:110年4月20日(星 期二)至4月21日(星期三)」。
(五)第十四點第(五)項:修正「頒獎典禮:因疫情因素不另 行舉辦,後續事宜另行通知」。
(六)第十五點第(一)項及第(二)項:修正「展覽時間:110 年 4月24日(星期六)至110年5月2日(星期日),共9 天」。修正「展覽地點:另行公告於競賽網站」。
(七)第十六點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項: 1、第(一)項:新增「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公 告得獎名單於競賽網站」。 2、第(二)項:新增「未得獎者領回時間:110年4月22日 (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6時及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 時至下午5時止」。 3、第(三)項:新增「得獎者領回時間:110年5月3日(星 期一)至110年5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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