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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標題 懇請家長配合:依教育部函文防疫規定,學生有呼吸道症狀,請盡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發布日期 2020/4/16
發布單位 衛生組
點閱次數 610
詳細內容

 一、依臺教授國字第1090018498號規定,學生上學前,家長應落實學生在家健康管理,遇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主動告知學校,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學校不會將其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隨時注意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並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如有症狀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以避免傳染他人,並應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以及維持空間通風,並安排專人陪同直到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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