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頁 >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友善列印,開新視窗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訂閱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 回列表 |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發布日期 2021/3/16
發布單位 衛生組
點閱次數 384
詳細內容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揭「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公告事項如下:

(一)大型集會活動,指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外活動。

(二)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佩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

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 下罰鍰。

(三)不服本處分者,得自本處分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衛生福利部,並由該部函轉行政院提起訴願。

相關規定請依循衛生福利部109年11月29日修訂公布之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辦理。

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pdf檔)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1091129修訂(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