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頁 >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友善列印,開新視窗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訂閱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 回列表 |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9日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級防疫措施裁罰規 定」公告
發布日期 2021/9/17
發布單位 衛生組
點閱次數 273
詳細內容

一、為使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符合現行規範,衛生福利部修正公告規定。

二、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相關管制作為,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須採間隔座之限制。

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