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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標題 臺北市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及報名相關事宜
發布日期 2020/11/9
發布單位 特教組
點閱次數 409
詳細內容

  臺北市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

一、報名

1. 報名資料:設籍臺北市(非寄居身份並有居住事實),年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童,民國10491前出生(91日當天)

2. 報名方式: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報名或委由他人持委託書報名(委託書如附件)

3. 報名時間及地點:1091130日至1091211(週一至週五9:00-16:00)學區學校輔導室報名

二、報名資料

()檢附基本資料(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寫)

1.報名表

2.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含詳細記事、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份、申請參加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實際居住說明書。

3.相關證明文件(具有下列文件其中一項即可報名)

(1)身心障礙證明 (未逾重新鑑定日期者)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 份。

(2)區域級以上醫院早療評估報告(下次鑑定日期在報名日期之後者;倘評估報告書未註明下次鑑定日期,則以評估報告日期在報名日期前一年內者為有效)

(3)區域級以上醫院半年內診斷證明(診斷書開立日期在報名日期前6 個月內者)

()特殊教育需求評估補充資料:請參閱計畫內文如附件

請參考檢核表中須附資料(如附件)

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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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pdf檔)
110學年度入學鑑定安置報名表(pdf檔)
法定監護人因故無法親自報名之委託書(pdf檔)
實際居住切結書(資源班)(pdf檔)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說明單(入小一新生)(pdf檔)
110學年度鑑定安置報名檢核表(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