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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標題 5/25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
發布日期 2016/4/1
發布單位 生教組
點閱次數 1686
詳細內容

 一、創作主題:看見失蹤,期盼重聚

全台每年有數千名的兒少失蹤,他們的家人不知道孩子的去向,每一日都在盼著孩子回家。

525日是國際失蹤兒童日,在這一天和全世界一起關心兒少失蹤問題,透過你/妳的創作,讓世界看見失蹤問題,讓愛從此零失蹤。

二、徵選組別:

(一)國小繪畫組:全國國小學童

(二)海報設計組:不分齡(需於設計中置入“5/25國際失蹤兒童日”字樣)

三、作品規格:

國小繪畫組

海報設計組

Ø   規格:限用8開圖畫紙(約26×38cm)繪製,限平面彩繪、創作媒材不拘。

 

Ø   設計規格:尺寸為菊對開尺寸(594*420mm),原始檔解析度為300dpi CMYK四色印刷模式,檔案類型為AIPSD檔皆可。

Ø   限定:作品中需有「5/25國際失蹤兒童日」字樣,否則不予受理評選。

備註:不限直、橫幅,每人參賽作品以5件為限;若未依作品規格投稿,恕無法參與評選

四、收件辦法:

(一)截止收件日期:201648日(五)截止。

(二)繳件方式如下:

國小繪畫組

海報設計組

Ø   作品:將作品平寄或對折,並建議加上透明資料夾,以防寄送途中損壞。

Ø   將報名表以正楷填寫完整並簽章,直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處。

Ø   掛號郵寄至:403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8-12樓「5/25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小組」收(以郵戳日期為憑)。

Ø   投稿規格:JPEG檔,解析度為96 dpi()以上,直幅或橫幅最小邊度不超過1200pxl,檔案大小限5MB

Ø   檔名格式為:姓名+作品名稱

Ø   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簽章後掃描,連同作品檔案寄至breatheasy@cwlf.org.tw,郵件主旨為5/25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

五、評選方式:

前三名及佳作獎:將委請評審委員依作品之主題(40%)、創意(20%)、構圖(20%)、色彩(20%)予以評選。

 

 

六、獎勵方式:

 

第一名(1)

第二名(1)

第三名(1)

佳作(3)

國小繪畫組

8,000

4,000

2,000

1,000

海報設計組

15,000

8,000

5,000

2,000

※得獎者作品若有指導老師,本單位將另發給老師指導感謝狀,並請於報名時填寫於報名表中。

七、競賽時程表:

(一)公布徵選結果:20160505日將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未得獎作品將不另行通知。

(二)頒獎記者會:將於20160525日台北市場地舉辦頒獎記者會,活動時間、地點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得獎者需於當日出席領獎。

八、聯絡資訊:

國小繪畫組

海報設計組

04-2226-5905分機21,劉社工

ireneliu@cwlf.org.tw

04-2226-5905分機18,何社工

breatheasy@cwlf.org.tw

九、活動網站:525.missingkids.org.tw (請自行至網站下載活動簡章)

十、注意事項

(一)     海報設計組之得獎名單公布後,本單位將通知得獎者提供「海報原始檔」(AIPSD檔皆可),若無法提供檔案將予以取消資格。

(二)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三)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獲獎後,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即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利讓與後,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本著作內容加以潤、飾、增、刪並得省略姓名表示。

(四)     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資料均為個人確實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如有導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付一切民刑事責任。

(五)     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他人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     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     評審得視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八)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金得獎者;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得獎者依法扣繳10%稅額。

(九)     得獎者獎金寄送僅限臺、澎、金、馬地區。若得獎者之通訊地址不包含上述地區時,需自行領取者應於2016615前領取,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其他地區之事宜,逾期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權利。領取獎金者,應檢附本人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始為受理。

(十)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十一、        個資相關聲明

為受理「5/25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報名與相關聯繫庶務,請參賽者務必同意提供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性別、電話、手機、E-mail等個人之資料,作為主辦單位(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於本活動使用與會務管理之用(包含本徵選活動作業管理、通知聯繫、活動訊息發布、獎金與獎項發送及其他本會相關訊息發送等)之用。上述授權後,若有異議請於上班時間向「5/25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小組」請求補充、更正、停止蒐集、利用或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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