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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標題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藝宛陽春第一屆淡水之美「兒童水彩寫生比賽」
發布日期 2016/10/25
發布單位 生教組
點閱次數 1777
詳細內容

 一、 宗    旨:為響應國寶級水彩大師陳陽春老師對於台灣水彩藝術之推廣、傳承,藉由描繪淡水地區特殊人文與地理風情,以增進學童對藝術之興趣,培養學童對美學知識的涵養,除展現淡水區景色之美,更帶動台灣水彩藝術之發展。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淡水區公所、台北市陽春水彩藝術協會、藝舫創意人文有限公司

三、 協辦單位:淡水社區大學

四、 執行單位:藝舫創意人文有限公司

五、 活動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

六、 比賽組別:
1.低年級:國小一、二年級
2.中年級:國小三、四年級
3.高年級:國小五、六年級

七、 比賽日期:105年11月12日

八、 比賽時間:早上10點至下午3點

九、 比賽地點:新北市淡水區全區

十、寫生主題:淡水之美-可呈現出淡水特殊地理或人文風情之任何景象

十一、繪畫材料:繪畫材料與形式以水彩為主,繪畫用具由參賽者自備。

十二、比賽用紙:統一使用主辦方所提供蓋有主辦方戳章之四開圖畫紙,並於圖畫紙後方填妥相關資料。

十三、報到須知:比賽當日早上10點於藝舫藝術人文空間(新北市淡水區鼻頭街22號)報到,並繳交與填妥相關資料,如過10:30未報到則視同放棄比賽。

十四、比賽規則:在寫生之地方與作品合照上傳「藝舫」Facebook粉絲專頁,供日後製作畫冊使用,且參賽者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當日所完成之作品,於比賽當日15:00前完成並繳交至藝舫藝術人文空間,逾時恕不收件。另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嚴禁參賽者以外之他人協助、臨摹或加工參賽者作品,如發現上述行為經查證屬實,則視同失去比賽資格。

十五、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若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並恕不退稿。
2、 顧慮到兒童安全希望至少一位以上成年人陪伴孩童進行本活動,請家長、老師配合執行。
3、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4、 本活動若遇大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將順延辦理,豪(大)雨特報以中央氣象局公布為主,停班停課通知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為主,執行單位最遲於活動前一天將以電話、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通知參賽者。
5、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執行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執行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活動詳情請參考活動簡章檔案
*網路報名需於報到當日繳交寫生作品授權使用同意書,可自行於本報名網址下載或報到當日向主辦單位索取並填寫。
*活動詳情有任何疑問請洽藝舫藝術人文空間(新北市淡水區鼻頭街22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626-9815 
聯絡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鼻頭街22號(淡水文化園區內)
聯絡信箱: yf.acci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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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公所藝宛陽春第一屆淡水之美「兒童水彩寫生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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