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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標題 臺北市國民小學交通導護志工隊20周年慶祝感恩活動『留住感動片刻』-徵集老照片、老文物活動
發布日期 2017/3/13
發布單位 生教組
點閱次數 1542
詳細內容

 壹、目的

一、激勵導護志工的士氣,鼓勵導護志工的付出,讓社會看見積極向上的力量、光明與希望的動力,喚起社會大眾對志工團隊的關懷。

二、透過與導護志工相關之老照片、老文物蒐集,帶領民眾回顧歷史軌跡,進而喚醒每個人心中的愛,在付出中學習感恩,珍惜擁有,愛惜生命。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學校: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交通導護志工總隊

參、實施方式與內容

一、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6630日止。

二、徵件方式

(一)請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老照片或老文物,附上填寫完整之「報名表」及「著作權及使用授權聲明書」,寄至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小學務處(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6308)。並於信件主旨註明『留住感動片刻』-收集老照片老文物活動。

(二)徵件相關問題,可聯絡報名收件小組:

 聯絡電話:02-2812-9059*820823

 聯絡mailt00084@stps.tp.edu.twt000256@stps.tp.edu.tw

三、徵件說明

(一) 與導護志工相關之照片、在馬路上發生感動人心的景象、導護志工老文物老裝備…等。

(二) 每人投稿篇數無上限,可重複投稿。

(三) 老照片請以4*6彩色相片為準,數位或傳統相機皆可,但不可有合成或後製,並簡述寫下該照片的情境(20-30字數),以繁體中文繕打簡述該照片的情境。若相片為電子檔請一律存為JPEG檔,並燒錄成光碟。

(四) 傳統照片將由承辦單位聘請專人翻拍,翻拍後之照片著作權及使用授權依聲明書內容辦理。

(五) 老文物可請專人送達承辦學校或聯絡承辦學校派專人取件。

(六) 參加者必須保證參選作品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與其他權利之情事,若違反致生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選資格。

四、參加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或有居留權之外籍人士,均可參加。

(二) 不限年齡(未成年如獲選,需由監護人陪同領獎)

(三) 報名表請填寫真實姓名。

(四) 同意照片所有權屬主辦單位,文物展列完畢歸還所有人。

五、徵募方式由承辦單位遴聘徵募委員組成小組,選出具發揚導護志工無私奉獻精神之照片以及足以代表導護志工歷史沿革之文物

六、徵募結果公布:於106730日公布於社子國小學校網頁。

七、獎勵:作品經主辦單位採用,即致贈紀念品一份,並將文物及照片放大刊登於20周年紀念音樂會時光走廊。(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方式)

肆、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水木公益信託教育基金會相關經費支應。

伍、獎勵:辦理此次活動有功人員從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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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集老照片、老文物活動(docx檔)